领取成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整理材料;
办理依据:
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
《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条例》
相关要求: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定义:
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从事专题,专栏,综艺,动画片,广播剧,电视剧,网络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,代理交易活动的行为,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,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,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,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,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。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机构:
非自贸区的,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
属自贸区的,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局申请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:
1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,资金和工作场所;注册资金认缴制即可
2.有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产业规划和布局;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内资公司可申请
3.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属于后置影视制作许可证行政审批类许可
4.主要管理人员,专业人员,至少要具备三名且有相关经历和作品的;要求未曾使用过申请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登记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2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
3、关于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请示申请报告
4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须由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
5、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;作品,简历及法定代表人简历,股东材料
6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办公场地证明,租赁协议
领取成都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核发区域:青羊区,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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